■○月×日
新歌的演出服,超级可爱!!
这样一来,我的粉丝又要增加了呢。
真是的,能为这么可爱的我应援,大家可真幸福!
■○月×日
演出的时候,观众席里有一群人举着粉色荧光棒。我朝他们一指,他们马上激动起来,还大声喊了我的名字。
谢谢你们为我亮起应援色……
没办法,就由可爱的我让你们玩得更开心吧!要好好感谢我哦!
■○月×日
今天休息,所以播了很久的游戏。
大家都说我的新猫耳耳机很可爱。
真是的,这么哄我……
就稍微多播几次给大家看吧!
■○月×日
偶像也许是我的天职。
能穿可爱的演出服,歌也轻快又可爱!
最重要的是大家都很开心,所以,我要一直当偶像!
■○月×日
我可能当不了偶像了……可能要退出了……
因为,有虫子。
就在演出会场的休息室里。虽然花之目帮我消灭了。
但是,虫子……
■〇月×日
花之目会帮我把虫子全部消灭掉。
工作时也好,在合租屋的房间里也好,花之目都会来帮我。还会认真地鼓励我,说「赤星这么可爱,不继续当偶像可不行」。
就算有虫子,我好像也能继续当偶像了。
■〇月××日
花之目给我买了液体蚊香!
就是插在插座上用的那种。
白白的、圆圆的,好可爱~
■〇月××日
用了液体蚊香,虫子就不会进来。
虫子不进来,花之目也不来我的房间了……
■〇月××日
最近总觉得,真夜和空乃跟花之目说话的时候,贴得特别近。然后花之目就会被迷得晕头转向的。
不知道为什么,胸口闷闷的……
■〇月××日
空乃抱住了花之目的胳膊!然后,胸、胸、胸……贴上去了……
我们明明还是高中生,那、那、那、那种事是不可以的!
但是,花之目脸红了……
他喜欢那样的吗……
要问我能不能做到……做、做不到!
因为,身体接触、接吻什么的,不是长大结婚以后才会做的吗~!!
■〇月××日
真夜好像也老往花之目身上贴。
而且花之目又脸红了……
不管怎么想,都应该选可爱的我吧~!!
比、比起胸什么的,和我去动物园肯定更好嘛~!
只是牵手的话……我也……可以让他牵。虽然会有点紧张……
真是的~!!花之目,你的眼睛长到哪里去了~!!
■○月××日
要不要把液体蚊香的插头拔掉呢……
这样一来,花之目就会来我的房间了嘛。
可是,那样的话——
那不就像是我喜欢花之目了吗!
呜呜~
应该是花之目喜欢上我才对!不然就不对了!
花之目,快点喜欢上我啦~!!
(日记后面,用可爱的字迹写着「喜欢、心动、亲亲」)
